在市级食品安全抽检中,涉及我县谷营镇两批次不合格食品,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:
一、抽检基本情况
华体会登录入口洋琪副食批零部经营的批次为2024年12月02日的芹菜、大葱,经抽样检验,芹菜甲拌磷、大葱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-202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要求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
二、调查处罚情况:
华体会登录入口洋琪副食批零部经营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的芹菜、大葱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(二)项的规定,但当事人在购进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,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,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,主动自查整改,如实提供相关证据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,我局决定对华体会登录入口洋琪副食批零部免予行政处罚。
华体会登录入口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5年02月13日